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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科技厅(委、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部属各单位,部属各高校,部机关各司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责

2023-06-15 分享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培育壮大我市瞪羚企业群体数质量,按照《西安市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若干措施》《西安市瞪羚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就开展 2024 年西安市瞪羚企业培育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要求和条件

(一)认定范围:

1.企业主营业务(产品)符合符合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人工智能、生命健康、现代化工、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发展方向。

2.在西安市内(含西咸新区)注册登记、且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居民企业。

3.申报企业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良好的生产经营和信用状况,企业在申报当年及上一年未发生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认定标准:

1.高成长且历程短。上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且3年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5%以上、成立时间不超过15年(2009年1月1号后注册企业),且最近一年正增长;或成立5年内(2019年1月1号后注册企业)总收入突破5亿元且3年内营业收入无大幅下降;或成立10年内(2014年1月1号后注册企业)总收入突破10亿元且3年内营业收入无大幅下降。

2.创新活跃。企业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积极开展产品、工艺、技术创新等活动,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自企业成立以来至少拥有授权下证发明专利1件,累计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

3.企业近四年平均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需达到5%以上;成立5年内总收入突破5亿元(10年内10个亿)

的企业,近四年平均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需达到2.5%以上。

(三)认定材料

1.《西安瞪羚企业认定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近四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西安瞪羚企业认定书》中填报的有效知识产权证明材料;主持制定的行业、国家或国际标准证明材料;承担的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及相关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二、认定程序

(一)企业线上申报登录“西安市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s://data.xast.cn),

使用“项目负责人(个人)”账号,在系统的”认定工作管理--认定工作申报页面,点击“+我要申报”后申报相应的认定(没有账号请查看系统首页的“帮助中心”注册账号)。“项目负责人(个人)”提交后先由“申报单位(法人)”审核,再经认定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认定“进度显示“材料受理”时,“项目负责人(个人)”下载认定申报书提交纸质材料。

(二)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企业填报信息在线进行审核、推荐。

(三)市科技局根据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推荐情况进行在线审核通过后,企业即可在线生成认定报告,打印装订一式三份,报送市科技局,材料审核完成后按程序进行复核、评审等环节,最终发布认定文件。

三、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系统填报:2024年8月1日—8月31日

纸质材料:2024年8月12日—9月14日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西安市碑林区环城东路南段1号生产力大厦706室。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提前熟悉西安市科技局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操作流程,按要求注册单位项目管理员及申报人账号。

(二)请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做好企业申请认定组织工作。

西安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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