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科知识产权服务与运营平台
029-8112-9368

公告通知 zhengfuzizhu

您当前位置: 首页>>公告通知

关于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资助政策汇编

1970-01-01 分享

(一)省级奖励政策

奖励对象:首次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奖励标准20万元

执行部门:省科技厅

(二)西安市奖励政策

奖励对象:首次通过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奖励标准:首次通过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5万元,同年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再奖励5万元。

执行部门:西安市科技局

(三)各区奖励政策

1、西安市高新区奖励政策

奖励对象:首次通过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奖励标准:对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纳入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库的企业,给予每家企业6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通过西安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尚未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并纳入西安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库的企业,给予每家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上年度销售收入过亿元以上(含),并纳入西安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库的企业,给予每家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上年度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含),并纳入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库的企业,给予每家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西安市经开区奖励政策

奖励对象: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奖励标准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给予5万元奖励;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给予3万元奖励;通过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或首次通过双软评估的企业,当年给予1万元奖励

3西安雁塔区奖励政策

奖励对象首次通过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奖励标准: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奖励5万元;首次通过西安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2万元

4、西安碑林区奖励政策

奖励对象首次通过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奖励标准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奖励3万元;首次通过西安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2.5元。

5、西安市莲湖区奖励政策

奖励对象首次通过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奖励标准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按照西安市奖励标准,给与企业50%的奖励金额;对首次通过西安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按照西安市奖励标准,给与企业50%的奖励金额。

6、西安航空产业基地奖励政策

奖励对象首次通过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奖励标准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奖励5万元;首次通过西安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1万元

7西安航天产业基地奖励政策

奖励对象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奖励标准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奖励3万元.

8西安港务区奖励政策

奖励对象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奖励标准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奖励10万元.

9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奖励政策

奖励对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奖励标准: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奖励8万元;再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奖励4万元.

10、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奖励政策

奖励对象:首次通过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奖励标准: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奖励20万元;首次通过西安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10万元

二、普惠性政策

1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起,减按15%的优惠税费征收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三年后重新认定)。

2、研发费用可加计扣除175%(高企申报成功后,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认定后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上一篇
关于双软企业的优惠政策

下一篇
西安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入库通知

热门推荐